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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安排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三个看点

2026-08-31

2026年合同签订与履约的时间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5〕985号)。全国煤炭交易中心2026年3月发布公告,要求已在平台录入确认并经审核通过的合同,供需企业抓紧签订经济合同并上传至交易中心平台,上传时使用国家统一的《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2026版)。

履约数据按月度报送:供需企业应在协商一致基础上,于每月10日前登录交易中心平台在线填报上月合同履约数据;双方数据不一致时,系统自动提醒并在15日前协商一致完成调整。未按时报送履约情况的,平台将提示,经提示仍未报送的视为未履约。

交易中心按月度履约率与累计履约率对供需企业和企业集团进行分级公示:月度履约率80%(含)以上且累计履约率90%(含)以上为绿灯;月度履约率60%(含)至80%、累计履约率60%(含)至90%为黄灯;月度或累计履约率低于60%为红灯。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信号

2026年7月15日至8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界定为:为保障电煤安全稳定供应,由供应方与需求方签订、数量和价格机制等符合有关要求、原则上期限为1年及以上、接受政府指导和监管的煤炭购销合同,并鼓励供应方与需求方签订多年合同;合同价格由供需双方在合理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2026年8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征求意见情况通告: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83条意见,将在修改完善时予以充分考虑。

行业媒体解读2026年合同安排时提到,合同延续煤炭企业75%资源量、发电企业80%需求量纳入签约范围的要求,并将环渤海港口地区已实行的“基准价+浮动价”机制扩展至煤炭产地中长期合同,其中基准价采用当地价格合理区间的中值、浮动价依据相关指数并建立月度调整机制。

对煤炭购销与物流沟通的意义

中长期合同制度聚焦“保供”,合同数量、价格机制、履约报送和公示均有明确口径。对从事煤炭洗选、贸易和物流的企业来说,签约前宜明确数量与价格机制、履约数据报送责任人和每月报送时间,避免因漏报或口径不一致影响履约记录。

履约数据与分级公示挂钩,红灯、黄灯状态可能影响后续合作评价。需要说明的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施行,合同数量、价格机制等具体要求以官方正式文件及双方合同为准。

适用边界

本文仅基于公开通知、公告与行业解读整理,不构成对合同数量、价格、履约结果或政策出台时点的预测;具体签约与履约安排以官方正式文件和双方合同为准。

来源

  1. 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服务相关工作的公告,2026-03-09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2026-08-25
  3. 中国煤炭经济网:完善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制度 筑牢能源安全长效基石,2025-11-19